去年“双11”前夕,我路过1家宠物店。1只幼嫩的小猫坐在1个只比它大1小圈的笼子里,似哭非哭地望着橱窗外的世界。那忧伤的眼神让我的心一下子柔软了,到家后,我便买了1整套养猫的用具和几包猫粮,准备给它营个家。可惜我父亲反对,这事最终没有做成。
其实,动物这样的神情我并非第1次见到。2012年,参观伦敦动物园时,我也见过两只悲哀的红毛猩猩。它们相依相靠地,却又一动不动地枯坐在一间玻璃房里。我靠近、观察、后退、拍照、远离都没有让它们的表情和姿态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——它们习惯了来往的游人,习惯了透明的监牢,麻木了被观看,麻木了不自由,却依然不堪忍受这一切的“非自然”。它们的心里一定有个声音在单曲循环:“我们不属于这里。”但又能怎样?于是,“哀,莫大于心死”。
那1刻,我意识到我长期以来对大自然的认识错了。自然万物不是为了满足我以及任何人的猎奇心甚或求知欲而存在的,大自然里的生命都有它们自己的价值,它们没有1个较人类次等,没有1个是人类的附庸。它们有它们的生活,有它们的道路,有它们的自由,而且对于这些它们拥有绝对的所有权——它们不是生来被人类看的!不是生来被人类用的!它们不需要人类眼光的打量!人类对它们以人类为中心进行价值丈量是莫大的不尊重!
我慌慌张张地拍了照片,心想如果让世人都看到它们的表情,也许世界会更懂它们,也许因此,它们和千千万万的已在世间的,和尚在来世路上的生灵能生活得更自由自在。然而,此后我的心里始终有另1个声音在问:“你未经它们的允许就给它们照相,还要公之于众,这里面有尊重的成分吗?”
在那天之前,我已经学习保护生物学多年,不过数载寒窗没有抵过这1次的遭遇。好奇心的满足感,做特别事的骄傲感,发论文的成就感,在那两张哀愁的脸庞下变得一文不值。
蔡康永曾在《奇葩说》中“揭露”:你看上了ta。可是,你们相爱后,你带ta去理发,完全不问对方是否喜欢这个发型。以后,ta每顿饭吃什么都由你决定。甚至,你还把ta阉了。如果ta是1个人,那是多么惊悚的事?(听了这段话,我想如果我养了那只猫,它会给我打几分呢?)
我们不仅是这样对待“宠物”的,我们也以同样常常不被察觉的,但有时更加自大,乃至狂妄的态度对待了荒野中的无数生灵。对于它们来说,我们其实就是很多动画片里的,我们孩提时都恨过怨过的——“大魔王”。
爱生命,就尊重它们的价值和自由,这些价值和自由在丛林里、在草原上、在高山巅、在大洋中、更在它们自己的“手中”——自然界的每1个生命都是不一样的烟火,但不是放给人类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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